滨州职业学院餐厅晨检制度
一、每天早晨餐厅工作人员上班后,由餐厅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,检查内容如下:
1.观察餐厅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;
2.观察餐厅工作人员眼球、面色是否特黄(有患肝炎的可能);
3.观察餐厅工作人员是否有咳嗽、咯血(有患肺病的可能);
4.观察餐厅工作人员双手是否患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;
5.询问餐厅工作人员是否有痢疾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;
6.观察餐厅工作人员是否戴戒指、项链等违规饰品,指甲是否剪短,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。
二、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,并在晨检表上签字,晨检表要求真实、准确。
三、如检查中发现餐厅工作人员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,按以下方法处理:
1.餐厅工作人员戴戒指、项链等违规饰品的,要求在工作前脱下;
2.对指甲过长、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,责令其整理好个人卫生后上班。
四、凡患有痢疾、伤寒、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、活动性肺结核、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,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
五、餐厅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、腹泻、发热、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,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,待查明病因、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,方可重新上岗。
滨州职业学院
2021年9月3日